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县监委管辖范围内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和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做出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承办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信访举报事项;对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受理办理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下级纪委监察室交办、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审核办理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