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梨树县纪委监委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网站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梨树县纪委监委网站是梨树县纪委监委主办的门户网站,网站中文域名为“梨树县纪委监委网站”,英文域名为“http://www.ccdijlls.gov.cn”。
第三条 梨树县纪委监委网站是梨树县纪检监察系统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和阵地,主要任务是通过互联网宣传中央、省市纪委监委以及本地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工作成效;提供网上信访举报及投诉平台;发布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加强业务交流;公开曝光重大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交流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反映梨树县纪委监委机关自身建设等。
第四条 梨树县纪委监委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梨树县纪委监委网站由梨树县纪委监委主办,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网站的管理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第六条 成立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站管理与信息保密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网站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网站的信息保密审查等。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县纪委监委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由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对网站栏目内容进行调整和上传更新。
第八条 网站主页相关栏目的具体信息内容由县委巡察办,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各部(委)室、派驻(派出)机构对应负责,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提供所负责栏目的更新内容。
第四章 编辑和发布
第九条 网站更新内容的编辑和发布应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保密规定。
第十条 信息公开发布,应严格实行审核制度。
(一)信息发布应遵循的原则
信息的发布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拟稿、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采取审批和备案制度,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
各部门要配备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上报及与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对接工作。所报信息内容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由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备案后统一口径对外发布,并择优向上报送。
第十一条 拟发信息内容必须认真做好网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核工作,严格履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核程序。
第五章 监管考核
第十二条 要高度重视信息的报送质量和数量,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统计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第十三条 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涉及保密、虚假或者不准确信息造成不良影响,以及有其他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县纪委监委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网站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四条 在网站运行过程中,如发现网页出现非法信息(言论)、遭到黑客攻击、感染病毒、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等紧急情况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委领导报告,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同时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同样适用于“梨树清风”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审批管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梨树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