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8日至2021年1月10日,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27家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对12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1年1月15日听取了各巡察组的情况汇报。2021年1月27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综合汇报。日前,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到39家被巡察单位召开反馈会。
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传达了县委书记曾范涛同志在县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提高认识,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落实整改政治要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整改日常监督,从严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抓好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要强化措施,提升整改工作的质量效果,切实通过巡察整改,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推动事业发展。要严肃纪律,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各项工作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整改为契机健全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