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监督曝光
-梨树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梨树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
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梨树县纪委监委 日期:2023-06-16 15:35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现将5起乡村振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梨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职员闫新武等 2 人违规吃喝等问题。2022年1月,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职员闫新武和孤家子镇环保所所长杨小勇在县政府办督查室借调期间,对全县秸秆离田、秸秆禁烧问题进行督导检查过程中, 闫新武打电话要求某乡镇主要负责人安排就餐,并在用餐期间饮酒,且未支付采摘草莓费用。2022 年 9 月,闫新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小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梨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职员李云龙等 8 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8年,李云龙、郭守军、沙洲、纪明波、孙孝忠、吴丽华、邢琳琳、张志华 8 人在梨树县财政局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期间,多次收受梨树县有关农田基本 建设项目工程负责人所送礼金和购物卡0.7万元至2.2万元不等。2022年11月,李云龙等8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 

3.梨树县双河乡三道岗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丛宝林虚列合同套取环境整治工程款问题。2021年5月,时任双河乡三道岗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 会主任丛宝林,制作虚假合同、虚假六步程序,套取环境整 治专项资金8.4万元,2022年3月,丛宝林将8.4万元退回 给村经济联合社账户。2023年1月,丛宝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梨树县孤家子镇于家街村原组长刘玉洲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刘玉洲受孤家子镇党委政府和于家街村委会委派,在为招商企业华大电厂征收建设用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征地8.2公顷骗取征地补偿款,用于自己使用,共计贪污侵占126.81万元。2022年5月,刘玉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长冯验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收受贿赂问题。2011年8月至2017年3月,时任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冯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梨树县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接受参与工程项目的个体业主王某等7人请托,收受贿赂共计52万元。2022年5月,冯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调整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5起案例,有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 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虚假套取项目资金,有的利用权力中饱私囊,归根结底都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与形象,影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效,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落细乡村振兴各项任务。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党委政府、职能 部门扛牢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加强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伸向乡村振兴领域的“黑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中共梨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 年 6 月 13日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梨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梨树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吉ICP备20004031号-1 投稿邮箱:splsjwxcb@163.com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四梨大街40号
微信公众号